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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图书电子版权

2000-09-13 来源:中华读书报 文/中华读书网 翁昌寿 舒晋瑜 周建华 我有话说

9月11日下午,联想电脑公司与中华读书网在北京共同发布联想掌上图书馆项目。这是附加在联想天玑810掌上电脑上的一项服务功能。但对于书业而言,它又是一种规范使用图书电子版权的形式,在目前不少网站和机构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作家作品电子版权的情况下,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中华读书网将为联想电脑公司的此项目代理所需的图书电子版权,并以此为起点,为积极探索图书电子版权规范作出自己的努力。

参加发布会的出版社领导和知名作家就电子版权的保护和使用问题接受了中华读书网专访。

聂震宁,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

不管是传统出版社还是网络出版,它模式都是一样的,都是从信息源-出版-流通。传统出版流程是:作者-出版者-书店-读者;将来的网络出版是作者-E-BOOK-读者。我认为,出版是文化信息工作,传统出版者在文化信息资源方面经过长期的积累,具有强大的优势,不必对新技术的冲击感到恐慌。

历史上文化出版载体经历过好几次大的改变,从竹简到布帛到树皮、羊皮到纸,它们都促进了出版业的发展,而不是工微。无纸化出版不会这么快就到来,纸本书具有独特的阅读和审美价值,我觉得即便以后无纸化图书越来越多,但艺术和文学类还会以纸本书为主。传统出版在文化资源、品牌、作者资源、书目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可以把这些信息资源数字化,用更先进的文化传播手段。

至于做的方式,委托网络公司做,自己做,或者合作,甚至自己办网站,我觉得都可以。已经有不少网站找到我们,要求合作。由于现在网络处于“春秋”时期,我们会谨慎地选择有能力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另一方面,我们也在积极行动,现在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时,把电子版权这一项也包括在内,对以往的出版物,也采取多种措施去获得作者有关电子版权的授权。我们做这些事情,就是要把手中的资源开发好,维护好,迎接将来出版业的变革。

胡守文,中国青年出版社社长

在电子版权和数字化出版这方面,我们去年已经开始全面为作者提供代理,在与作者签出版合同时,征求作者意见,取得电子版权的授权。对以往出过的图书,也寻找作者进行电子版权的补授。但是这项工作做得不太顺利,因为好多作者说自己对形势看不清楚,所以暂时不授权。我个人觉得,工作受阻碍可能是因为出版社不能像一些网站一样,有能力把作品数字化后及时上网进行传播,尽早地实现电子版权的收益。所以,我认为如果条件许可,出版社可以自己建立网站或与成熟的网站进行合作,推动电子版权的规范和成长。

我们在与网站合作这方面开始得比较早。像“走马黄河”活动,还有一本关于傅雷的书,都是与网站合作的。我认为,应该以积极的心态来迎接网络出版。中国青年出版社自己也在筹备一家网站,建成后可以展示出版社的新书,开通网上征订、网上购书等电子商务系统,也可通过网络进行读者和市场调查,与读者直接互动,形成现实的购买力。

曲仲,北京出版集团:

文化载体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丰富。以前有出版,后来有广播、电影和电视,现在又有了网络、掌上电脑和其它一些形式。

传统出版业有相当长时间的积累,有着丰富的资源,网络必须借助出版社的资源优势;而新的文化载体有它的优势,我们也应该借用。所以,两者不是相互冲突的,也不是不相关的两个东西。现在网络等新的文化传播载体开始主动与出版社和作者联系电子版权,借用出版资源,他们越来越重视版权问题,主动与出版社联系,有关电子版权的规范正在形成。我想,哪些网站在这方面做得好做得规范,将来就会有优势。出版业对此不应该抵制,这是不明智的。应当借用网络的优势,因为叫出版社自己去形成技术优势在短期内会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利用自己的资源与网站等新技术合作,可能会是双赢的结果,像网上图书馆、掌上图书馆,与传统的出版和图书销售并不冲突,相反还有一定的宣传推广作用。

北京出版集团对规范利用电子版权的行为是支持的,我们今后也会关注并研究这些新的问题。现在,《中华读书报》旗下的中华读书网出面来参与电子版权的代理,是有益的,也是有能力做好的。我想只要大家一起来努力,确立规范,出版业将会在网络的带动下获得新的发展动力。

苏雨恒,高等教育出版社:

从70、80年代以来,出版权的内涵和外延附加了很多。现在又出现了网络及电子版权的保护。

现在对网络出版的规定基本上没有,应该加快立法,可以先有法规的形式。同时呼吁有关网络企业都来尊重这种权利。新的技术像E-BOOK,将来有可能衍生到普通读物、教科书直到整个出版物。这是完完全全的出版行为,不取得授权就是侵权。我们社对出版一直是做全方位的开发,包括音像电子出版物。对E-BOOK,我们也是密切关注它的技术开发,社长非常重视,还专门去港台地区调查过E-BOOK的情况。我们相信自己会走在时代的前列。

王杰,九洲出版社副总编:

只要在图书选题上严格把关,对自己出的书有信心,图书有固定的读者群,出版社对图书出电子版和在网上发表就不应该有心理障碍。因为知道的人越多,对图书的宣传推广作用越大。由于网上的信息来得非常快,浏览速度很快,所以,对那些没有太大用的地摊文学和快餐文化冲击就要大,而像我们出版社出的书,如刚刚引进的刘墉和林清玄的书,都是有收藏和研究价值的,人们需要买回去慢慢看,细细地品味,这些上网可以达到一定的宣传效果,对图书发行是有好处的。当然,图书上网也应该进行规范,我们欢迎网站正正规规地取得我们图书的电子版权,规范地进行使用。

徐华西,光明日报出版社常务副总编辑

传统书业是以纸质实现这两个效益,以传播的多少来衡量经济效益,而社会效益是读者完全阅读完之后才得以实现。电子出版物的兴起,是对传统书业有益的补充,更扩大了传播范围。一本书不论印刷多少万册,总有一定数量,而电子文本的传播更广泛、阅读更方便,更有利于实现书的价值。电子出版物的迅速发展同时也对传统书业形成强有力的冲击,电子出版物技术含量高,成本低,相对而言更容易被读者接受。

光明日报出版社成立于1981年,积累了巨大的出版资源,必须考虑到把资源利用起来。除了自己出版一些CD-ROM制品,像这次由中华读书网代理我社的三本图书电子版权供联想的使用,都是对资源的二次开发,对延长图书的生命力、规范电子版权都是有益的探索。

张抗抗:

电子读物、网络文学是高科技时代的新事物,是新的传播手段——哪位作家不想用更先进的技术手段让自己的作品赢得更多的读者呢?

这里关键的问题是版权。去年,有不少网站随意使用作家的作品,引起了诉讼。我听一位记者说,我的作品就曾经有170多家网站在非法使用。我想,作家诉讼的原意就是想明确版权在数字化时代是受到保护的,同时也希望网络等新的技术手段能够得到健康、顺畅、快捷地发展,使它逐步完善,进入有序状态。网络等高科技产业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紧密相连,在未来会占据重要的位置,是一种重要的传播方式,因而需要建立起规范的秩序。这是每个人都有的责任。否则一片混乱,谁都不能获利。就像新修了一条道路需要把交通标志给尽快设立起来,这样道路才会畅通。其实,只要是遵守规范的网站,就算不付费,我也会授权它使用。

现在又出现了另一种情况,即好多网站抢购同一作品的电子版权。我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因为有的作品我已经授权人使用了,另外的网站说没关系,还要我再次授权。我认为电子版权在一定时间内授权也应该是惟一的。这是对电子版权的另一种形式的曲解。

安顿:

我现在在电子版权方面有几个第一,第一个在美国起诉作品被侵权的中国作家;第一个把作品在美国版权协会登记的中国作家。其实,我过去对电子版权知道得很少,最开始也并不重视。在网上看到我的作品被使用,也没有在意。但后来发现,不少网站擅自使用作品造成很多的错误,像某网站用了我《回家》中的一篇作品,连标题都写错了,还自作主张加一段编者按,用北京话来说“这是哪儿跟哪儿呀!”一些个人网站,出于喜爱用我的作品,我觉得情有可原,因为他毕竟还是爱你的作品的嘛。

真正注意到电子版权问题的是与博库的诉讼。他们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我的《绝对隐私》,让读者打分评价,我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他们的这种方式我是不能接受的。我们双方的美国律师现在正在美国进行磋商处理这件事情。一家公司要想在美国上市,是不能涉及诉讼的,我想,博库方面应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更何况它的高层人员还是从美国回来的,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美国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他们应该比我更清楚。我曾经对博库说过,要是他们用的是我的其它作品,我顶多对他们发发火也就罢了,但《绝对隐私》和《回家》是我最钟爱的两部作品,我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他们。连改编成电视剧都舍不得,更不用说被擅自使用了,我感情上受不了。我觉得网络公司应该尊重人,换个位置替别人想想。我至今没有等到博库方面的诚恳道歉,他们说找不到我根本不能成为擅自使用的理由,难道你来向我借钱,在我家楼门口等了三天没有等到我,你就可以撬门进去拿吗?记得当初有人怀疑说,安顿有能力去美国打官司吗?我说我倾家荡产也要去美国,为了尊严,为了自己心爱的作品。

我现在自己也在筹备一个网站,不少媒体报道是安顿要做CEO了,不管最后是不是吧,我都会特别地注重电子版权,我们要请最好的律师来处理电子版权事宜。我的网站也会去圈地、去争夺资源,但我们会对作者的权益以最好的保护。

皮皮(冯丽):

我上网很少,对电子图书基本上没有什么概念,甚至可以说心理上有点排斥它,我的电脑基本上只是用来打字和打印。所以我正准备到中华读书网去多接触一下电脑和网络。但电子图书你又不可能拒绝它,像斯蒂芬·金在网上售卖自己的作品,取得极大成功,这给我挺大的启发。我觉得电子图书或者数字化图书这种方式对读者而言会便宜也方便。

当然,网上载体比较混乱,有朋友从美国打电话来告诉我说在哪儿哪儿看到我的作品了,其实我并没有授权给他们。像我这样没有什么网络经验的人,在网上吃亏真是太正常了。所以我特别希望有一个咨询和顾问机构来为像我这样的作家出出主意,提供法律援助。因为面对一些侵权或者涉及到电子版权这方面问题时,我感觉自己特别无能,我的书如果被盗版的话,我知道找哪儿,可是网上出现这种情况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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